申請單位請於114年10月1日前依計畫規定格式提送計畫1式3份(含電子檔)函送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我所辦理初審,並於114年10月1日前確實依所提計畫內容填報申請資料(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2MXbbZ46HT9DvPqP9),否則視為缺件,不予受理。
計畫內容詳附件。
連絡電話:03-925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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