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資格:(1)親屬保母:能說流利原住民族語言,且在家中有三等親以內「0歲以上至5歲以下」未就學之原住民籍幼兒者。(2)能說流利原住民族語,且具一般保母資格者(詳如報名簡章/一般保母申請所列條件之一)。
2.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2日(二)止(送達本所,逾期恕不受理)。
3.測驗日期:112年5月18日。
4.測驗地點: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四樓會議室(宜蘭縣新生里中山路五段166巷12號)。
5.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原民所行政股陳小姐03-9253995分機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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