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保母:能說流利原住民族語,且家中有三親等以內未滿6歲之原住民族籍嬰幼兒。
►一般保母:具「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且能說流利原住民族語,並收托未滿6歲之原住民族籍嬰幼兒。
►時間:113年7月12日(星期五)下午2時(暫)
►地點:本局2618及2604會議室。
注意事項:錄取人員須參加原住民族委員會舉辦「族語保母職能強化訓練」(2日)並取得結業證書,始具族語保母資格(其參訓方式另行通知)。
►如有相關問題,請撥打(02)2960-3456分機3976陳小姐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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