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教育部115年1月12日臺教社(一)字第1152400102號函辦理。
2.依據「終身學習課程實施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規定,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新住民及未完成國民義務教育且年滿55歲者,修習經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可檢送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學費補助。
3.本案申請程序及時程如下:由終身學習機構就學員申請補助案件進行初審,審查項目包括申請人身分資格、修習課程是否屬經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以及其一年內取得之學分證明書,並彙整申請資料,於115年3月15日(星期日)前向新北市教育局提出申請。
4.非正規教育課程相關認證清冊請至「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機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網站(網址:https://www.nepac.org.tw/)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機構─國立空中大學」網站(網址:https://www2.nou.edu.tw/nepac/index.aspx)查詢。
5.檢附申請表件及揭露表各1份(附件1-2)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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