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2年本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實施計畫辦 理。 二、本處設置職業災害勞工主動服務窗口及協助職災勞工重返 職場補助窗口,其服務內容如下: (一)職業災害勞工主動服務窗口服務內容: 1、維護職業災害勞工權益。 2、支持職業災害勞工家庭度過危機。 3、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 (二)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窗口服務內容: 1、職業災害勞工輔助設施補助。 2、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津貼。 3、雇用職業災害勞工補助費用。 三、倘貴單位於服務民眾過程中,遇到職業災害勞工或疑似職業災害勞工需協助,惠請於職業傷病通報系統 (網址: https://nodis.osha.gov.tw/)進行通報,或電洽服務專 線:03-9251721或03-925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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