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回復傳統姓名的族人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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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回復傳統姓名單一窗口實施計畫
實施對象:具原住民族身分者。
申請人: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宣告者,由本人提出。於未滿18歲者,由法定代理人(父或母不能共同申辦時應附另一方同意書)提出。
辦理程序:民眾親至戶所或由各區原服員陪同辦理。
整合證件項目及免費申請份數:
身分證:本人之身分證1份、戶口名簿1份、戶籍謄本至多5份。
駕照:汽車駕照、機車駕照、職業駕照各1式。
行照:汽車及機車各1式。
健保卡:1式。
自然人憑證:1式。
稅籍資料。
詳情請見本局官網最新消息欄(https://ipb.tycg.gov.tw/index.jsp)或撥打所在地區公所及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教育文化科陳小姐(03)3322101#6684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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