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桃園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獎勵新制上路囉!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為推廣原住民族語言,自106年《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明定為「國家語言」後,
不斷透過政策提升原住民族語言使用的廣度與深度,以增加語言活力與文化力,
爰於113年9月提出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獎勵新制,包括擴大獎勵對象、
提高獎勵金且採加碼措施、隨到隨辦等三項。
113年第2次認證測驗即將於114年1月24日放榜,除了恭喜通過認證之外,
符合獎勵資格的族人及市民朋友,在取得認證合格證書「一年內」要來申請喔!
桃園市原民局表示,新制第一項即是擴大獎勵對象,將非原住民納入獎勵對象,
以鼓勵一起學習原住民族語,凡設籍本市市民朋友報考認證測驗合格者亦可申請,
已不限具原住民身分者。此舉,期能透過學習原住民族語言,
更進一步認識原住民族文化的內函,營造族群共生共榮的社會。
第二項新制係加碼措施,為解決師資缺乏的困境及搶救瀕危之原住民族語言,
故提高中高級、高級及優級等族語認證合格之獎勵金且採加碼措施,
除可申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專門人才獎勵金之外,亦可同時申請本市獎勵金。
凡通過認證者,本市核發基準:
(一)初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二)中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四千元。
(三)中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四)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五)優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二萬元。
第三項新制是受理時間,採以「隨到隨辦」的便民方式。
歡迎設籍桃園市的市民踴躍申請。仍要提醒大家,
申請時間需於認證「合格證書生效日起1年內」向就讀學校或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書表請進入桃園市原民局官網(:// https://ipb.tycg.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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