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 原住民族促進就業獎勵計畫
穩定就業 領取獎勵金!
申請對象:
具原住民身分,15歲以上,受僱於依法加保之單位(不含職業工會/職訓單位)。
獎勵條件:
114年1月1日後受僱,同一公司 滿3個月 可申請(部分條件滿1個月可申請)。
薪資需由公司支付(政府編列預算支應者不適用)。
獎勵金額:
投保薪資 < 28,590元 → 每月3,000元
投保薪資 28,590元~34,800元 → 每月5,000元(連續7個月以上:6,000元)
投保薪資 > 34,801元 → 每月7,000元(連續7個月以上:10,000元)
申請時間:
第一季:4/1 ~ 4/10
第二季:7/1 ~ 7/10
第三季:10/1 ~ 10/9
第四季:115年1/2 ~ 1/9
申請方式:
準備申請文件 → 向(工作所在地)原民會就業服務辦公室申請 → 由市府審查撥款
聯絡方式: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008&s=1440781
桃園市府原民局
03-3322101 分機 6686-6687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桃園區原住民族就業服務辦公室
03-3803606
桃園市大溪區埔頂路1段496號
快來申請,不要錯過!
#原住民族促進就業獎勵 #穩定工作拿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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