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即日開始受理申請!
請注意:
1. 依據114年10月28日府原社字第1141496731號函頒「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辦理。
2. 請務必使用新制申請表及附件,勿延續使用上一期申請表(單面列印)。
-----------------------◆ 申請資訊 ◇--------------------
凡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
受理時間: 即日起至115年3月6日(星期五)前提送 (親送、郵寄正本)
受理單位: 申請人(學生)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
受理文件: 請填具申請表及檢附相關佐證文件提送受理單位申請。 (點擊下方連結下載申請表) https://gov.tw/131
受理對象: (詳請下載須知查閱)
●本須知補助對象為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之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以下在籍學生及應屆畢業生,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依法取得原住民身分。
(二)戶籍資料個人記事欄已有熟相關註記。
※前項學生不包括就讀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研究所或補修學分者。
※以上如有疑義請電洽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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