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115)年度研習類課程審查複審於115/3/18(三)辦理完成,審查結果如附件。
二、本次複審原則採面審方式進行,惟部分課程因故改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相關審查均依既定評分標準,由審查委員進行審慎評閱與專業判斷,以確保審查作業之公平性、一致性及嚴謹性。
三、本年度課程之招生與開課,將於開學典禮完成後始行辦理。
四、如對審查結果有疑義,請洽(02)2432-2765分機10 鄭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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