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校師資與課程審查項目及權重如下 : (一) 課程設計 (40%)。 (二) 師資質量 (30%)。 (三) 教學資源 (20%)。 (四) 其他 (10%)。 二、 本校開課計畫審查流程 : (一) 初審 1. 各族群開課講師應於指定期限內召開課程需求共識會議 ,討論部 落(社區 )需求,擬訂開課計畫並經由 需求,擬訂開課計畫並經由課程需求共識會議審查通過,將開課計畫送至 過,將開課計畫送至本校 。 2. 本校 專員需於課程計畫收件截止後 ,召開審查小組會議,審查送件資料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 3. 審查小組對課程計畫有疑義時,得請 審查小組對課程計畫有疑義時,得請開課講師說明;若有錯誤或說明; 需補強者, 得具體提出改善方向補強者,若開課計畫被退回 ,請於三日 內補 正送至本校 。 (二) 複審 1. 本校 專員審查 專員審查 無誤後,即聘請師資 與課程審查委員召開後,即聘請師資 與課程審查委員召開與 課程審查會議。 4. 審查委員對於課程計畫有疑義時,請開課講師說明 ;若有錯誤或需補強者, 得具體提出改善方向補強者,若開課計畫被退回 ,請於三日內補正送至本校 。 (三) 經複審核定後,將於本校官方網站公告「通過」 及「修正後通過」之課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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